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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:基隆市信義地政事務所-誠心歡迎你加入本所志工服務行列
壹、遴聘資格:
凡設籍本市年滿二十歲高中(職)以上學歷,不分性別,身心健康,品行良好,無不良紀錄、不良嗜好,並具有高度服務熱忱心與溝通、互動能力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,得遴聘為本所地政志工人員。
一、地政士公會、土地登記代理人職業工會從業人員。
二、地政退休之公務人員。
三、嫻熟地政法令之社會熱心服務人士。
四、具有服務熱忱之社會民眾。
貳、遴聘方式:
遴聘方式採一年一聘制,於甄選合格並完成基礎訓練後授予聘書及服務證。
受聘期間如因故無法繼續服務時,應將本所授予之聘書及服務證主動繳回。
參、服務事項:
一、協助各項地政法令之宣導與溝通。
二、協助民眾查詢申請案件辦理情形。
三、導引民眾至申辦地政業務之各櫃台、窗口或承辦人員處洽辦業務。
四、民眾申辦案件之諮詢、解說、及輔導各項申請書表之填寫…等。
五、其他有關各項為民服務事項之協助、查詢與指導。
六、協助申請人影印申辦案件所需文件。
肆、服務場所:
本所三樓服務台。
伍、服務時間:
配合本所上班時間,分為上午9時至12時,下午2時至5時,以輪班方式擔任服務事項。
陸、獎勵:
一、志工服務人員表現優良者,由本所致贈獎狀、紀念品,表示謝意。
二、年度內服務績效優良並符合公開表揚條件者,將由本所推薦基隆市政府 予以公開表揚或推薦參加內政部獎勵志願服務工作人員選拔。
柒、福利:
一、參加各項聯誼活動。
二、投保意外平安保險。
三、誤餐費。
如有意願者請與我們連絡,謝謝。
聯絡人:黃建發。
電話:(02)24235600-111。